案件定性(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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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3-19 01: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谓防卫正当是指所采取的手段为必要限度,即能够有效制止不法侵害行为使侵害后果降至最低,或使不法侵害人丧失侵害能力即可。比方说拳对拳、刀对刀、枪对枪。例中甲的行为已升级为抢劫,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抢劫、强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可以实行无过当防卫,即在剥夺犯罪嫌疑人生命的情形下也不负刑事责任。但案例中乙用手勒住甲的脖子,丙抓住长刀的行似乎使甲不再具有侵害能力,因此乙用刀扎甲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其结果是过失致人死亡,属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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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9 01: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问有问题,本案如属防卫过当亦应定性为故意伤害,防卫过当与故意伤害是不同层面的概念,两者不可选择。个人认为本案属正当防卫,是法律规定的无过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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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9 01: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害的多,个人觉得,一。乙丙是两个人 二乙勒住甲脖子后甲已经失去放抗能力的情况下用水果刀刺其胸口,明知会导致严重后果还故意为之。反正还有很多其他原因。。。。但是肯定不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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