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营黄金制品回收业务 应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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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0-12-22 02: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含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液、废料中回收金银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申请经营黄金制品零售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企业法人。(二) 具有独立、完整的会计财务核算部门和制度。 (三) 具有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四) 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专营店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万元;兼营黄金制品零售业务的大中型综合商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五) 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符合安全条件的库房。专营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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