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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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8-16 21: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4年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也就是说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不管是在农村、有没有职业和下岗与否,均由民政局负责交纳医疗保险基金,七级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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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16 21: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的比例没有具体研究过,但各地大同小异的,以下比例仅供参考:
个人
公司养老: 8%
20%医疗: 2%
6%失业: 1%
2%工伤: 0
1%生育: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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