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先予执行是什么意思(具体内容见下面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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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5-9-10 13: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先予执行的意思是:发生劳动争议时,一方向仲裁委请求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在仲裁结果出来前,依法可以对某些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事项中的请求认为可以先予执行的,就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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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10 13: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劳动争议时,一方向仲裁委请求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在仲裁结果出来前,依法可以对某些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事项中的请求认为可以先予执行的,就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至于哪些事项,比如有关工资、抚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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