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如何实现司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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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8-25 11: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宪法司法化在世界上大概有三种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法院来适用宪法的模式,优点在于能迅速回应社会变革的需求,缺点是法院的法官非民选,解释宪法在理论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宪法法院模式;三是韩国等国家采用的宪法委员会模式。三种模式各有 利弊,但如果能运行良好的话,大致上都能某种程度上解决宪法的虚位问题。纵观以上三种模式,宪法要想司法化,首要的是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并且要具有与解释宪法相称的权威。我国现在的问题在于宪法虚置,执政党本来就只是拿宪法当一个挡箭牌而已,宪法司法化在现行的体制下没有存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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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25 11: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权、政府干政府的事,法院干法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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