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与丈夫诉讼离婚,材料已经递交,但未开庭。现在父母想给我买房,那丈夫是否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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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8-23 23: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论你们的婚姻是否存续,只要你父母出资为你买的房子的所有权人是你,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与你丈夫无关。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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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23 23: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你丈夫签字。你可以和你父母签订一份赠与协议,如果你不嫌麻烦,可以去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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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23 23: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你父母买房子然后赠给你,那要按买房价6%上税,这个钱也不少因此不如二,父母借给你钱,(要写借据)你自己买房写自己的名,这就不用上税了,写借据是为了怕你丈夫耍无赖,因为在法院没有判离以前仍然是婚姻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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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23 23: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婚姻法规定,父母赠与财产,明示给夫或妻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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