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关于慢性病补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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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8-19 22: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8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起,我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将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提升, 3岁以下儿童、35岁至60岁的妇女、孕产妇、重点人群(包括60岁以上老年人、低保人群、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由去年的41元、57元、51元和51元提高到105元、128元、92元和87元。同时,还增加了如B超检查、宫颈防癌涂片检查和乳腺癌筛查等更加切合居民健康需求的服务项目。3月8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起,我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将在去年基础上有大幅提升, 3岁以下儿童、35岁至60岁的妇女、孕产妇、重点人群(包括60岁以上老年人、低保人群、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由去年的41元、57元、51元和51元提高到105元、128元、92元和87元。同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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