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后留了几万块钱和一套房子,几个兄弟姐妹同意把房子给我,钱他们分,但我不放心,想公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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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8-14 10: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父亲已经死亡,其生前个人财产作为遗嘱开始发生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和《放弃继承权公证》。即:几个兄弟姐妹(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几万块钱而放弃对房产的继承;你继承房产并放弃对几万块钱的继承。然后你持公证书到房管局将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持公证书到银行取款然后分了。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父)的死亡证明、房产证、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存单、存折等)、存款处(某某银行某某支行等银行全称)、存款金额、第一顺序继承人证明、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亲自到场。由于继承权公证比较麻烦,建议电话联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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