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菌携带还能考政法干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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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8-8 10: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肝功正常就可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2010年2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通知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公务员体检标准》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2011年2月17日,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了《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规定“目前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包括特警职位、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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