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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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8-8 18: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们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多项规定,如果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赔偿。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并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书面合同,从你的表述中看来你们公司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其次,你们公司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也违反了劳动法中的强制性规定,简要说下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你们公司每天强制加班三小时的规定是违法的。再者,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你们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显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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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8 18: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要变更劳动合同,没有和你达成一致,原先合同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合同无效,并且新的规定也无效。如果你现在被开除了,你可以获得2个月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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