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涉嫌强奸被逮捕2013.07.18..同年8月1日被批捕并提起公诉9月27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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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涉嫌强奸被逮捕2013.07.18..同年8月1日被批捕并提起公诉9月27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没有下判决12.月14日公安局对我取保候审。2014.年12月15日解除取保候审我取保候审解除后一直在上访上诉现在公安局就以种种借口不给我撤销案件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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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不必要撤销案件,因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并且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不起诉人和他所在的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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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建议直接咨询你的办案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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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再审申诉,重审改判,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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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联系办案警官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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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省公安厅、公安部投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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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处理,依法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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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和公安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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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联系办案警官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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