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1985年结婚,1987年离婚,离婚半年后继续生活在一起,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并育有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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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3-1-19 09: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对夫妻,1985年结婚,1987年离婚,离婚半年后继续生活在一起,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并育有一女。户口本仍在一起。若老人死亡,该儿媳妇能否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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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9: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证据证明共同生活,属事实婚姻,有权继承遗产,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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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9: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儿媳不是继承人,但继承事实发生在儿子婚内的,儿子所继承的遗产为儿子儿媳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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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9: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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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9: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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