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停车我和对面洗车场发生纠纷,他说车位是他家的不让我停,弟弟就理论两句上来三个男人就把我弟弟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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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19 09: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停车我和对面洗车场发生纠纷,他说车位是他家的不让我停,弟弟就理论两句上来三个男人就把我弟弟打了,两个女的打我,然后我给我老公打了电话我老公就来了……到这的时候看见我们正在推打我老公上去拉架!这时从人群中冲出10多人拿着铁棍打我老公一个人。后来警察到了……我们就去了警局,警察没有给他们录笔录,让我们留下做笔录,然后现在对方说脑后有9厘米伤口造成轻伤说是我老公打的。我老公一个人怎么可能给他打成轻伤。我怀疑对方的伤口作假了。对方要求我们赔偿,要不我老公就进去。我只想说。还有没有公道。十多个人打我们,最后她说头上有口子我们就地进去?赤手空拳怎么可能打出来口子。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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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9: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受到来自他人的人身损害,建议尽快报警,获得报警记录后,如果伤情严重,可要求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害以上的,可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侵权方刑事责任。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的,也可要求公安机关对侵权方进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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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09: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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