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开服装店的,今天和朋友去夜市摆摊,被一些混混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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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19 10: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你好!我是开服装店的,今天和朋友去夜市摆摊,被一些混混骚扰,他说我的地方是他的,我说是国家的,他就骂我:“我日你妈,我说我日你妈……”说了有十几遍,老公气不过,帮我说又不是你们家的。他们就来了四五个人,一起打老公,把老公打的眼出血,头上打了好几个包,我去拉,他们其中一个就打我,打了我五六下,我脸连肿带青,耳朵也不停的嗡嗡作响,打完之后,他们跑了,只抓住其中一个,你们帮帮我,我该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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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0: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伤者出院后及时向办案机关申请伤情鉴定,轻伤以上打人者要负刑事责任。同时可向法院起诉赔偿你们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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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0: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受伤后,及时就医、报警。向办案机关申请伤情鉴定,由派出所开具鉴定函,由当事人自己去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一般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重伤的: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伤情鉴定不构成轻伤,则加害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构成伤残的,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加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受害人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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