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所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环卫所是否附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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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19 11: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2016年8月7日上午11点左右我父亲骑电动车在道路顺行行走,环卫所垃圾清运电动车逆行过来并且速度过快导致直接和我父亲骑行的电动车发生激烈碰撞,事后经过交通队责任认定环卫电动车驾驶员负有全部责任。肇事者先前垫付3000元治疗费后再没有和我们伤者家属进行接触,后医院通知缴纳治疗费用不足需要继续缴费时对方表示由于家庭困难无法继续垫付后续相关治疗费用,我们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我们能否在肇事者无力承担相应责任的前提下向其相关的主管单位进行权益主张,要求其单位为其员工所造成的事故担负相应的责任及经济赔偿?还有个的问题,当时肇事者声称自己不是环卫所员工,而是环卫所员工的家属,说事故是个人行为和环卫所没有关系,这种说法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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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1: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交警责任,按责任大小可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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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1: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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