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苏连云港的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于今年三月认识当事人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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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3-1-19 1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是江苏连云港的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于今年三月认识当事人张瑞。其以刷单赚取佣金的名义找到我,我也经不住一百块钱佣金的诱惑就跟他去了。他将我带到在连云港华联那边的一个数码城里的一个名为学创购的一个简易的工作室,在进入之前跟我说无论如何在里面不能提刷单,然后跟着流程用我的个人信息注册了一个名为分期乐的软件,并用其分期购置了一台苹果6s手机,该工作室将手机兑换为现金给我共计4200元,然后我再将现金转给当事人张瑞。张瑞找我刷单时有跟我承诺过,订单一个月后就可以取消掉。后来四月五月他都按时给我打了每期该还的金额,然而到了六月份,订单还没有取消,我就问他,他说还完了就取消了。六月份在还款日当天我还没收到他打钱给我,我就找他,各种方式都找不到他,后来自己垫付了钱。后来他有回信息,也是乱七八糟的一堆。七月的时候给我打了一点,还不够我垫付的钱。我又找他,又找不到他人了。在四五月的时候我拉了一个人给他套现,因为太相信他了,另外有给他做了一个名为恒分期的贷款,八千元。律师你好,请问这构成犯罪吗?和我同样遭遇的还有很多人。我面对这巨额欠款要怎么办。我这里只有跟他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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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只能与他协商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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