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四月份结婚的。现在怀孕四个月因感情不和,从结婚到现在一直争吵不断,我现在想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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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23-1-19 16: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今年四月份结婚的。现在怀孕四个月因感情不和,从结婚到现在一直争吵不断,我现在想起诉离婚。我是先打掉孩子还是先起诉,结婚时候的彩礼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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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6: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男方的生育权是受到限制的,女方有权利是否决定流产,男方不能阻止女方流产。理由是,女方怀孕后,胎儿成为女方身体的一部分,是否引产成为属于其人身权利的范围,男方的生育权不可能高于女方的人身自由权。另对于损害赔偿的问题,婚姻法作了专门规定,凡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都不得成为赔偿的理由。如夫妻双方就是否引产达不成协议,男方只能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而不能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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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6: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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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6: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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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6: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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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6: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可以的,你自己考虑,已经登记结婚的话,彩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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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19 16: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您自己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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