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2年元月结婚,婚后一直与婆婆同住,8年后房改,我靠打零时工渡日,我丈夫也下岗在家无业(98年),婆婆突然脑液血中风在医院,因为婆婆住院可以100%报销,然后听我们说房改政策,就催着我两以她的名义买断产权房,怕她死后我两房租都交不起,2001年我丈夫亲自去办理房改买断产权房事宜,2002年元月婆婆在医院去世了,结着2003年七月我丈夫突发胃出血去世了,我在这个婚房内已住了25年了,户口也在这个房内,今年房子要拆迁,丈夫的一个姐姐和二个哥哥说:我住的房子是他母亲的遗产,他们有继承权.请问各位律师:拆迁办与丈夫的哥哥姐姐们能在法院起诉我吗?关键是手短信通知说丈夫的哥哥姐姐们要起拆我,但是没看到法院受理,签名什么的,这算是起拆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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