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我的责任,伤者不涉及到抢救,事发初期检查费用我出了2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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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3-1-20 02: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这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我的责任,伤者不涉及到抢救,事发初期检查费用我出了2000多,住院费家属自己交的,现在家属说住院费没了,要我去垫付,我可以拒绝垫付么,我有保险强险和,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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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02: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等都花费完毕,保险公司报销完毕你再给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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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02: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大家可能知道这一个结论,我简单说说背后的逻辑: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会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样的认定相当于是对客观事实的描述和专业技术鉴定,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会确定赔偿与否和赔偿金额。因此,赔偿的问题交警其实说了也不算。在交警队,交警只能组织双方调解,他并没有权力强制一方赔偿另一方。调解最基本的原则是自愿。
赔偿的问题,如果调解不成那么就要由法院判决。在判决生效之前,肇事方是否应当赔偿,赔偿的金额是多少都是未知数。因此,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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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02: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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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02: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出了交通事故以后,一般先由当事人自己先行垫钱来医治,等责任认定下来以后才能找对方要钱。交警部门可以出一份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通知函件给保险公司,先行预支出10000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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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02: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等最后一起支付,有条件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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