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孩子在校自习时(中学)被后桌同学用手工刀划伤虎口,导致神经和动脉割断,肌腱受损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23-1-20 0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的孩子在校自习时(中学)被后桌同学用手工刀划伤虎口,导致神经和动脉割断,肌腱受损!请问当事人监护人和校方都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0 0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0 0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0 0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起诉时可以将侵权人和学校列为共同被告,具体各承担什么责任,法院会根据过错责任大小来确定。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咨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