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时间过长,出了事不认帐,求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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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3-1-20 06: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我想知道公司会受到什么惩罚?应该去哪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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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06: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劳动监察举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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