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未明确约定过户时间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23-1-20 08: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爱的律师,你们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我是买房的(乙方),与房东(甲方)在中介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我是全款买房,但是资金需要60天内才能凑齐,但是我大约在50天内凑齐了房款,可是房东一直说在外地,拖了一个月不回来去交易中心过户。但是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过户时间。但是在附加条款里有一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乙方全款付清房款xxx”,请问一下,这个60天对房东有没有约束,因为约定上写的是“付清”,而不是“凑齐”。可不可以把“乙方全款付清房款”理解为,甲方乙方完成交易,乙方有义务凑齐,甲方有义务协助过户,共同完成“付清”这个状态?因为要“付清”,就是支付完毕,必要要甲方配合。可以这么理解吗?求解答,谢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0 08: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行补充协议,或者可以之后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