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买的农家院,因为不能过户所以土地使用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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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20 08: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农村买的农家院,因为不能过户所以土地使用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现在面临拆迁,买房时签的合同里有一条就是,政府拆迁时补偿费归我们,但是最后原房主又加了一条,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和政府政策时,为了不让乙方经济受到损失,按每年六千元扣除使用费其余全部返还给乙方,经乙方同意。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政府补偿费能给我们吗?如果打官司,凭这两条我们能打赢吗?如果打不赢甲方会把我买房的钱退给我吗?其中原房主是甲方,我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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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08: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归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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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08: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主要看你们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政府拆迁补偿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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