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可以即辞即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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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3-1-20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2014年到单位上班的,当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未买保险),3个月试用期满后再我的要求下为我购买了四险,但是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每周安排值班一次,时间为24小时,第二天不能休息需继续上班,由于工资待遇也不是很好,所以我想辞职,请问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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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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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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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合同约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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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依照约定解除。
但是你现在的情况相当于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你主动辞职,单位又没有过错,是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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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对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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