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纠纷—涉及商家欺诈行为,商家是外地,但我在北京收货,北京法院能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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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23-1-20 12: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2月4号在淘宝网一家金牌卖家拍下OPPO手机,店家店铺保证原厂原装正品未开封,接受验货等承诺,我2月6号收到货后,到oppo手机客服中心检测机子,客服工作人员告知,这部手机已经于去年2016年5月18日注册过,客服解释说只要手机卡插入手机就会自动注册,言外之意是机子已经在去年就被使用过了,根本不是新机,并且客服说保修卡、手机膜、手机壳也都不是原装的,根本不是商家所说原厂原装未开封,等于我花了全新的价格买了个二手的机子,这种情况属于明显欺诈消费者行为,我跟商家理论,商家表现的很强硬,想咨询下您,对于这种网络欺诈行为,北京法院给立案吗,对方商家在湖北,但我是在北京收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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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2: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建议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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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2: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可以及时到消协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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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2: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可以在收获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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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2: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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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2: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在北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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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12: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收货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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