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番禺市桥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过户时被番禺房管局告知此房未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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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20 22: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番禺市桥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过户时被番禺房管局告知此房未交土地出让金,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但是基于以下事实前提实在不明白为何需要买家补缴这个土地出让金:1)此房的房产证注明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出让,附记清楚注明纳税金额:4650元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1989年8月起记。房产证是房管局发放的,为何此附录无效?房管局声称系统查不到此记录,是否就由买方来承担此费用?2)此房此前有过3此交易,最近一次在2010年过户,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是购买。如果未交土地出让金,当时是如何过户的?为何到这一次过户才提出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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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22: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拒绝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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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0 22: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拒绝缴纳,房管局不予过户的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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