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被告,2016/9/12号与表姐一起吃饭,吃主食我两都在场,服务员端来饭,原告就吃了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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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3-1-21 04: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是被告,2016/9/12号与表姐一起吃饭,吃主食我两都在场,服务员端来饭,原告就吃了几口。然后说不舒服去了卫生间回来后,就说中毒了,找饭店老板不理,2016/913被告陪原告去兴安盟盟医院检查,无中毒结果,被告怀疑原告有心理疾病,就给原告丈夫打电话询问,原告丈夫说,原告有强迫症,2017/6月,原告打电话说告我下毒,请问有心理疾病的人,我应该应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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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04: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积极应诉,对方提供证据不足,因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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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04: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她所主张的事实,是会被法院驳回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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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04: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积极应诉,如果对方证据不足,应改判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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