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我全责,还需要一直垫付医药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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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23-1-21 07: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转弯一个直行电动车撞倒我的车上,电动车驾驶员受伤,有处骨裂,责任认定书是我全责,第一天和第二天的检查的费用全是我垫付的,现在他们说不放心还要再去别的医院检查,让我请假陪他们一起去垫付费用,但是昨天他们把我以前的票据都拿去说请假要用,我现在感觉再去垫付很恶心,我应该没有义务垫付吧?昨天保险公司的人伤专员也去他们家了解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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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07: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垫付。另外要保留垫付的证据。票据不应被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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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07: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垫付,事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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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07: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垫,也不需要陪,统一由保险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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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07: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垫付,有保险公司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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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07: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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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07: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垫付,交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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