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第跟他女朋友于2017年一月中旬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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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3-1-21 11: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第跟他女朋友于2017年一月中旬结婚,但是因为没到法定年龄所以没有领证,但是双方家里都办了酒席,所有亲朋好友都来的。我们家这边的习俗是南方要给女方买四金,衣服钱,红包,给女方家肉钱酒钱各种礼品等,还给存款八万。加起来大概十五万左右。然后呢过完了年三月份他俩一起出去上班,没多久她就说她朋友结婚要回家给朋友当伴娘,之后呢就没有回去和我第一起上班了,八月份她把存款给用完了,就说要给我第离婚,她的理由是:跟我在一起什么都没有,感情也没有。律师,我家应不应该向她或者她家索要之前付出的财产呢?如果能能要回多少呢?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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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1: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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