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跟我解除劳动关系,我认为补偿方案不合理,整理了经过,寻求帮助。宝安地区律师我可以上门有偿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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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3-1-21 11: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就职前端开发工程师,目前在合同期内,也确实做着匹配的岗位,至今为止我为公司提供了16个月的工作时间。9月8日上午部门主管口头告知我,我签署的劳动合同的甲方(铭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资方要求裁剪人员,缩减编制,所以我在这次的裁员范围中(他们坚持说是协议终止合同,但是我认为就是解雇),并且向我确认已被告知,以及有没有什么问题,我说没有问题,等人力资源跟我谈。此活动为口头,没有书面协议。9月8日当日下午,人力资源找我谈,向我确认交接时间,我说11号中午可交接完毕。然后她提出辞退的补偿,是一个月的工资,并且我直到工作日为止的工资会结算给我。但是我不同意人力资源给出的补偿方案,我认为企业单方面解除,首先要满足提前一个月告知的前提,然后按照我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照N原则折合给我。并且我今年已经工作了8个月,年终的部分应该折合给我0.66,所以按照我的算法,N=(1.5+0.66),包含代通金,如果我立刻离职,公司应该赔偿我3.16的报酬,如果30天后走人,那么是2.16。但是人力资源不支持我的这个说法,说公司没有相关N的规定,说我的条件不满足N的条件,所以只有+1代通。所以除了11号中午办完交接以外,其他方面我们并没有达成共识。当然,也没有落实到纸质约定上。9月8日当晚,我提出了我的诉求:一、按照以上的工资算法(3.16或2.16)给我赔偿;二、我需要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不是我本人因为人品或者业务能力而遭到解雇,而是公司运营问题缩编导致,以作为我下一份求职的情况说明;三、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先,我签字确认离职以前,我依然是公司员工,享受公司的员工待遇,所以在协议达成前,我不会走。9月11日早上,公司带了公司的法律顾问来和我说明我的诉求中不合理、不会得到支持的部分,仍然无法支持我的全部诉求,但是会把赔偿提升到1.5(也就是N的部分,但是没有支持我的+1的要求),并且就9月8日的口头协议——要我中午办好交接,下午开始安排我进行年休把没用的年休用完。但是我并没有同意,我主张9月8日我们是口头沟通,即使我部分认可,但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公司主张口头沟通的就具备一定的法律效益,我必须今天中午做完交接。我们没有在这件事上达成共识,所以9月11日的沟通,依然没有实质的结果。大概的事情发展流程就是如上,我现在拥有的材料包括:1、劳动合同2、9月11日早上的谈话录音我确实还没有进行的流程:1、没有签订协议离职的协议2、没有交接3、没有同意休假我现在想咨询的问题:1、我是否能够拿到我主张的补偿,有哪些部分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2、我不同意协议离职的话,就仍然是公司的员工,享受正常员工待遇这点是否会得到支持(公司现在明着要快点赶我走)3、现在公司要求我办完离职并且休假,这个是否公司单方面可以操作?不需员工同意吗?我现在以没有纸质协议为由拒绝安排,这个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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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1: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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