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无业公司是否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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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3-1-21 11: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我通过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县委县政府网政民互动申诉了以下问题: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岚县水岸蓝庭小区的一名住户,我们小区物业自去年起,开始限制居民买水买电。欠缴物业费的居民每次只给充值电费10元,这也情有可原,可是对于缴清一切费用的住户水费最高充值20元。我们都是上班工作的,晚上回来用水居多,可是经常会碰到半夜停水,做饭做到一半停水,洗澡有时洗到一半也停水。每次充20,实在不够用,一年得停水好几次,还是在夜里。我多次联系物业,可推辞说是系统原因,多了充不进去,你要充就20元,不充就拉倒。恳请政府领导能关注一下这个问题,谢谢!可是前段时间收到岚县房产管理中心回复如下:2017年8月5日,岚县水岸蓝庭小区住户邸建文反映物业给住户水费最高充值20元一事,我中心与滨河社区经过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及处理如下:一、岚县水岸蓝庭小区物业给住户水费最高充值20元,是因为原水系统为开发商遗留(供应商密码远程控制水系统,只能最高充值20元),经住户邸建文给物业反映此事后,水岸蓝庭小区物业公司出资与水系统供应商协商沟通,由物业公司控制水系统,8月11日物业公司给住户最高充值已经扩大到50—100元。二、经调查了解,物业公司负责人说:“去年邸建文欠物业公司二年取暖费,经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才勉强交纳;2017年4月25日物业费到期,邸建文至现在一直未交纳物业费,并且每次充水费时,总要谩骂工作人员”。水岸蓝庭小区物业公司向邸建文限制水费最高充值20元,是因为邸建文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是为了督促其交纳物业费、暖气费而采取的措施。但是物业公司这种收费行为是通过代收水费捆绑收费,我中心对水岸蓝庭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严禁通过代收费用强制捆绑收费,责令其改正。岚县房产管理中心在网上公布这个回复时都没通知我,“2017年4月25日物业费到期,邸建文至现在一直未交纳物业费,并且每次充水费时,总要谩骂工作人员”这一句,严重不符事实,更没询问调查过我,我从未谩骂过人。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是否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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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1: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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