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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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21 11: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员工与总公司于2015.8签署6年期劳动合同,后于2016年2月调至分公司工作,2016年4月签署3年期分公司劳动合同并将社保转入分公司缴纳,但总公司劳动合同未解除。现分公司给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员工申请仲裁,请问员工签署的哪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辞退员工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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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1: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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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1: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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