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月底公司因经营不善遣散所有员工,当时我已怀孕。距离劳动合同签署的期限还有23个月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23-1-21 12: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四月底公司因经营不善遣散所有员工,当时我已怀孕。距离劳动合同签署的期限还有23个月。老板为了不支付我那么多的赔偿金,通过和兄弟企业协商,把我的劳动关系转入那个企业,工资和社保都是原来的七折。同时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我已经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与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否?是否构成怀孕期间被降薪转岗?我能否主张履行原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撤销现在的劳动关系?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1 12: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求原公司补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