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马路上走被楼顶保温板砸到头部,摔倒后小腿骨折,医院所有检查都已经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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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3-1-21 13: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行人在马路上走被楼顶保温板砸到头部,摔倒后小腿骨折,医院所有检查都已经做了,头部无问题,检查出脑梗、心脏也检查出问题,请问物业是否有责任?小区建楼5年,此楼住户是否承担责任?物业承担多少责任,行人自身是否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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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3: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住户和物业都有责任的,可以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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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3: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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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3: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老小区居民楼外墙脱落伤人由物业来负责。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一般保修期限为5年。
相反,过了保修期是最大的难题。如果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动用这部分资金用来维修;如果没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维修费用就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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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3: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向所有权人、管理人主张权利,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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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13: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业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按照这一规定,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连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权。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该栋楼全体业主所有。在房屋过了保修期以后,如果有瓷砖脱落、墙体剥落等问题出现,而又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出资维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如果业主们都不愿承担维修义务,或因部分业主不同意出钱而使得外墙维修提议不能通过,一旦发生外墙瓷砖脱落伤人事件,该栋楼全体业主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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