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报了交警保险,对方是江西牌车,我这边垫付了修车费用1800元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3-1-21 13: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次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报了交警保险,对方是江西牌车,我这边垫付了修车费用1800元,单据寄给对方报了保险后,一直不付修车费用给我,对方在江西,电话也不接,该怎么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1 13: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1 13: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交警认定责任。协商或者起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