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9年签定购房合同,每平米2390元,面积124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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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3-1-21 20: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于2009年签定购房合同,每平米2390元,面积124平米。2011年房建好交钥匙时开发商告知面积为129平米,并且每平米加300元实收2690元,否则不给钥匙。现在办房产证实际丈量为121平米,并且才发现合同上标明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由住户承担计6050元。现在能否依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主张以下权利:1、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由开发商承担;2、房款单价以最初合同约定的计算,增加的300元每平米返还住户;3、计算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多出的8平米房款返还住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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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1 20: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3平方米以上的部分不需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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