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爸妈租了一块耕地,合同期还有6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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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3-1-22 00: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爸妈租了一块耕地,合同期还有6年的时候,由于身体条件不适合再耕种农作,我方又不想自愿违约,于是我方将土地转租给了一个外地农民第三发,由于原先合同里有写明一条,我方租的土地是不能转租,所以我方转租给另一个人的时候是没有签署合同的,只是口头协议,相当于第三方交租金给我们,我方把租金给回第一方租赁方,但是这件事是我们双方当事人都同意,以及第一方租赁人都清楚知道,默认这件事的,并且转租出去的这两年,我方都能收全土地租金费,以及某些管理费的!但是,就在我方转租出去第三年的时候,由于台风自然灾害,现任的土地使用者,也就是我们转租出去的承租第三方,可能没赚到什么钱,就不理口头协议,故意不交租金给我们,说没钱交给我们,但是期限过了也不愿意走人,一直拖着我们,由于我方与第一方租赁人合同上写明(如承租方不按照合同上协定日期十天内交付租金,出租方有权把土地收回,并且充公之前交的20000块钱押金)。我爸妈就想,既然转租出去的那个第三方承租人没办法交租金,我们只能把2w块钱押金亏了算了,相当于我方自愿违约!但是令人气愤的事情就出现了,在租赁协定合同上所规定要交付租金的日期过去十天后,我方相当于被动自愿违约,亏了两万块钱押金后。原先说没钱交租金的第三方承租人又说有钱了,但是不理跟我方的口头协议,想私自与我的第一方租赁人签订合同,他们签订的合同的每一亩租金可能是低于原先我的合同的。简单来说,就是第三方承租人不理口头协议,欺骗我方说没钱交租金,故意等我方被动违约后,协同第一方租赁人私自签订低于原先租金的合同!他们双方都得到了利益,第一方就得到了我方的两万块钱押金,而第三方承租人就得到了租金低于原先合同的金钱利益。请问律师,他们这样做是违法吗?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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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0: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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