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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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1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08年入职一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后勤厨师一职至今,合同为两年一签,目前已经签订4次,最近上次合同为2014至2016年,目前公司要变更工作地点且要变更劳动合同(逼我跟第三方劳务单位签订合同),我想离职,由于以前工资是发现金,最近才开始银行代发(有4个月的银行流水,工资7500元),我想问我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赔付的?费用是多少?(备注:社保一直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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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可以主张经济赔偿,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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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补偿金的两倍
你需要实际的走劳动仲裁才行,
现在在不在单位,提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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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可以以变更工作地点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那么主要是证据收集问题。可以把具体情况给我说说,我来给予直接的指导。本人处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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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是已经离职了吗?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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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法律规定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而且您现在是否已经离职呢?公司要求变更合同,您不愿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有疑问建议来电咨询,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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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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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请问现在您是否已经离职,建议您来电咨询,为您详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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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的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建议您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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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先生/女士,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劳动补偿是实行n+1的制度的,赔偿的标准是可以查询到的事情,您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况且现在您也没有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解除合同。这个事情的操作用人单位都是很小心的。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变换工作地点的协商您保留证据了吗?劳动合同怎么约定?现在是要续签劳动合同了吗?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我现在方便详谈,请您直接来电说说这些情况,我结合这些,给你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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