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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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3-1-22 01: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00年8月进入某公立医院做护工,2017年1月与医院鉴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1月医院将包括护工在内的后勤部门包给第三方公司管理,因此单方面解除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赔偿我12个月的工资。因承包的公司给的劳动报酬太低,而且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太大,我现在已经48岁了,身体吃不消不想干了。但是听说如果现在不干的话,我将作为社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到55岁才能领到养老金,如果继续留在医院则只需交到50岁就可以领到养老金,是这样的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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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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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直接向社保部门咨询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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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1: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社会保险已经交够十五年了,应该可以不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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