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今天被带走了,警察说要协助调查。后来让他打电话过来说是长沙那边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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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8 | 2023-1-22 04: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朋友今天被带走了,警察说要协助调查。后来让他打电话过来说是长沙那边的案件,那边的警察会过来,让去长沙那边请律师,现在是嫌疑犯。然后后面几天都不能回家,也不知道具体是犯什么事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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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4: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找专业律师来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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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4: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律师,了解涉嫌的罪名,根据具体案情办理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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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4: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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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4: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找专业律师及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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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4: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配合调查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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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4: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需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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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4: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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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04: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需要及时配合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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