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12月购买的一手房,,已交定金2万和首付12万。中途由于合同名字写错一个字重新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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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3-1-22 11: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7年12月购买的一手房,,已交定金2万和首付12万。中途由于合同名字写错一个字重新签订合同。开发商再拿回去房管局备案,今年4月才收到合同通知我去办理贷款。中途在今年1月由于看中了另外一个楼盘,咨询上一个楼盘销售说已经备案再买就是二套房了。所以后面的第二套房交了三成首付并且办理了贷款。现在办理第一套房,贷款银行需要我补交首付款,如果第一套我不想要了需要交多少的违约金?合同是约定多少天内万分之5什么的,然后超出时间有权解除合同让我按照总房价56万的百分之20赔偿给开发商。但是目前还没有交契税这些的,房产证也没有下来的,开发商实际损失于我支付的违约金相差太大,应该多少才合理呢!单纯2万定金不要能要回来交的12万首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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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11: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法协商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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