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们厂,现在的生威特种水泥厂。当时厂里扩建资金短缺,就号召大家以借款的形式借给厂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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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3-1-22 13: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年前我们厂,现在的生威特种水泥厂。当时厂里扩建资金短缺,就号召大家以借款的形式借给厂里钱,让大家一起帮助厂里度过难关。后来厂里把钱投到新区阳光城,把厂里拖垮了。钱也就没给大家。上星期四大家去给厂里要钱,然后桃园派出所所长来给我们调节,让周四厂里给大家个答复。前天周四,我们去厂里等答复,结果等来的是代理厂长贺万民的拳打脚踢和谩骂,我当时站的相对较远,就拿出手机拍照想要取证。然后贺万民看见后跑过来就把我手机砸了,砸完后拉着我打,打完就直接被摔出去5,6米远,打着我们时嘴里还说着弄死你们给捏死只蚂蚁一样!我被摔出去后头磕到地上晕了过去,被120拉到医院的。他们打人时民警一直在现场。而且事发后民警说立刻去查监控,但今天却说当时监控录像不在了,只有当天下午5点以后的监控录像,也就是说事发当时的监控都被删除了,民警在打人现场的他们可以第一时间保留监控录像,但是确说也不是他们说了算,我想咨询一下,现在物证监控已经被删除,警察在现场但还是一直说要调查取证,我在医院无任何人过问,只说自己先看病,1,警察没有第一时间调取监控,任由打人者删除算不算失职。2,现在医院检查只是轻微脑震荡,没有外伤,打人者要向我付医药费住院费和别的什么费用吗?3,这些费用是警察要求打人者支付,还是我要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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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13: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向督察投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诉。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至于赔偿事宜,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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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13: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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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13: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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