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因为寻衅滋事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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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3-1-22 16: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家装修公司做监理。2018年6月11日下午公司里的一名工人打电话约我晚上一起吃饭。晚上6点半的时候我到达约定的饭店,一起吃饭的还有那名工人带来的一个老乡,我和他也见过几次,晚饭期间3人一共喝了2瓶白酒,我自己喝了有8两左右,最后又喝了2瓶啤酒,10点半是饭店下班时间,这个时候我的意识还是清醒的。我们3人出了饭店又一起去了一家烧烤店吃烧烤,吃烧烤是3人要了一大桶的扎啤,我喝了有差不多3大杯,但是在烧烤店时后期的事我就有些想不起来了,我们大概是在凌晨1点左右从烧烤点离开的,离开时因为我喝酒太多他们决定打车送我回家,但是在回去的中途我想不起来是什么原因和他们发生的矛盾起了争执(记忆有些断断续续),在中途就下了车,下车后我因为情绪激动,用拳头砸了几下一辆停在路边的车的发动机盖,(最初砸的这辆车我能回想起来)因为这辆车旁边有一家还没有关门的烟酒店,烟酒店的老板听到声音后出来通知了车主,车主赶到后我像车主解释了原因,也说过愿意赔偿损失。这是我因为酒后走路摇摇晃晃而且路上过往车辆也多,我往马路上走,他们应该是担心我的安全就往路边上拉我,(在这期间有人有人报警,)在这期间又造成一辆小车的车门有凹陷和一辆小货车的前挡风玻璃破碎,(这些都是后来通过派出所提供的监控录像看到的)但是整个事件过程中没有出现动手打人的情况。警察赶到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后将我带回派出所,醒酒后警察对我进行了询问,告知我砸坏了别人的车,我当时就表示愿意赔偿车主的损失,然后就让我回去等候通知。我认为事情经过派出所调查处理,所以就没有去找车主谈赔偿,直到7月11号派出所打电话通知我说让第二天去派出所处理赔偿的事情,12号中午10点我到派出所后警察先是对事件过程进行询问,我说愿意赔偿车主损失,然后给我看了物价局出具的维修定损单,(3辆车共计维修费用1万4仟多元)我在定损单上签字后警察说会对我按照寻衅滋事进行拘留处理,当时拘留证上3天,13号在看守所警察对我说拘留要延期,然后又出了一张4天的拘留证,我家里人是在14号的时候把维修费用付给车主的,车主也写了谅解书。拘留到期后我没有被释放,7月22号检察院到看守所对我进行询问,23号派出所警察到看守所把我释放时说检察院审查结果不对我进行批捕,但是事情最终还是要经过法院来处理,然后在派出所交了2000元的保释金。8月10号我又到检察院补办的保释手续。请问我这件事情的最终处理会被法院判刑负刑事责任吗?我以前没有因为任何事情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也没有任何犯罪记录,而且警察说我在这件事情上算是主动自首,也有车主出具的谅解书。谢谢专业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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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16: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律师出具风险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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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16: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嫌犯罪,可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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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16: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你说的情况,我认为:涉嫌犯罪,可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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