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人事要求与我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按国家规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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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22 16: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7月24日,人事要求与我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按国家规定来。2018年7月27日,又诱骗我签份处罚单是丙类处罚。2018年8月24日,拿离职证明书,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明确告诉我,补偿金没有了。2018年8月23日投诉劳动监察,监察去现场核实,有我签的处罚单,有我签名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内据说有,不服从工作按排,顶撞领导这一条可以辞退,并不需补偿。实际公司章程什么内容早已不记得了。我现在是被设套解除合同不补偿,请问,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扳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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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16: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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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16: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你的说法,我的理解是: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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