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20多年婚龄)老人,男方(90岁),有退休金,刚刚去世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6 | 2023-1-22 17: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婚(20多年婚龄)老人,男方(90岁),有退休金,刚刚去世。女方(87岁)如何养老?双方都有子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2 17: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一、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二、赡养费的给付。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2 17: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据此,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受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2 17: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
  (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2 17: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女赡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2 17: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3-1-22 17: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赡养费的计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