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一个亲属在呼兰结核医院看病,确诊为继发性肺结核,7月在此医院治疗好转后回家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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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3-1-22 20: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我的一个亲属在呼兰结核医院看病,确诊为继发性肺结核,7月在此医院治疗好转后回家静养,可这几天病情加重,回医院检查这次检查结果是肺癌晚期,可我拿之前拍的照片去找哈二大医院看医生,说7月拍的照片已经是肺癌了,请问这是不是误诊,我该怎么办?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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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20: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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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20: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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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20: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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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20: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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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2 20: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须经专业机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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