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试用期员工争议。公司人事部要求员工写个人原因要回家。人事部添加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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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3-1-23 00: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雇试用期员工争议。公司人事部要求员工写个人原因要回家。人事部添加一句。今晚要走。并且结清工资。员工气不过。申请劳动仲裁。员工是情告知仲裁员。个人原因要回家和今晚要走。就从这句话意思表示足以说明辞退行为。今晚要走走。说明人事部未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和离职证明。个人原因回家这个理由也是不成立的。成立理由。证据不充分。不形成一个证据链。人证。物证(离职证明必须有公司人事部盖章)录音证据。公司没有这些证据。员工以这个理由。今晚就要走这句话是人事说得。员工认为辞退。已经仲裁了。律师。胜诉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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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0: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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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0: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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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0:2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劳动纠纷如果无法协商,向劳动局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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