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作为原告(丈夫)代理去开庭,关系证明材料是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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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3-1-23 04: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妻子)作为原告(丈夫)代理去开庭,关系证明材料是结婚证,结果拿的结婚证上老公的身份证尾号本该是201被写成01,94年还是手写的,即15位身份证号写成14位,很显然是写错了,身份证哪有14位的,但这法官就以这为理由:原告不到庭立即拆诉。我要求打电话确认,法官不许,手机上有老公照片,但被进法院大门时,随身所有物品全被法警挡在门外。最起码,结婚证上的照片和递交的身份证照片也能核对。我认为该法官徇私舞弊,保护被告。法官对吗?我有理由投诉法官吗?请专业律师专业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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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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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看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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