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人员安置完成了,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农民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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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 | 回复13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村征地人员安置完成了,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农民可以分配就征地补偿款的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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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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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需要根据当地拆迁政策,建议咨询拆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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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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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根据当地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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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可以,拆迁安置补偿,详询来电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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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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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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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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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征收补偿规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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