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医院工作,与单位签订合同为在专技岗工作。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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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3-1-23 04: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医院工作,与单位签订合同为在专技岗工作。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8.31。但实际情况是2016.8.31-2017.8月在专技岗工作,2017.9月至今都在管理岗工作,单位跟我协商2019年3月给我调回专技岗工作。印人岗不一致,尚未从事专业工作,导致专业生疏并未考取相应执业资格。现在医院出台新的绩效工资方案。规定未考取职称的,第一年未考取拿原本绩效50%,第二年拿40%。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计算,单位一直未兑现合同,是否算口头变更合同。我得职称考取是否应该从单位为我兑现岗位后,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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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您咨询院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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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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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3-1-23 04: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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